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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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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劍非 Jeffrey Li

李剑非 Jeffrey Li

合伙人

聯絡方式

李剑非律师担任诉讼部合伙律师,专注领域包括公法诉讼(包括诉愿、行政诉讼、国家家庭赔偿、宪法诉讼及公平交易处分相关诉讼)、能源诉讼、民事诉讼、边境诉讼及仲裁。

李律师曾承办多起重大行政争诉案件,并为各方取得有利结果,包括:
• 儿童报业遭主管机关违法认定为政府捐赠财团法人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上字841号处罚)
• 殡葬业管理条例违法处罚案(最高行政法院111年上字515号处罚)
• 地下水污染控制场址等认定违法案件(最高行政法院110年上字807号、403号、226号处罚)
• 电视台换照违法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260号行政处罚、北高行111年诉更一字第19号判决)
• 违反环评承诺处罚案(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299号处罚)

李剑非律师亦具备协助能源法及能源诉讼相关案件之丰富经代表性案件包括离岸风电许可驳回案件、再生能源海军地方许可违法撤销及废止诉愿案件、主管机关就用电大户条款违法认定早鸟优惠资格方案、能源许可方案原住民咨询商同意适用争议等。

李律师长年协助参与仲裁程序,多次参与仲裁法庭言词辩论程序,包括宪法法庭113判宪字第8号处罚(药品合宪但适用最严格的正当程序) 、113年宪判字第三号处罚(宪法法庭限缩公然侮辱罪且给予声请人非常上诉机会)、112宪判字第9号处罚(律师事务所搜索扣押违宪案)等。

李律师另擅长跨境争端管理(跨境争议)。台湾进行债务解决外,李律师亦经常协助客户处理涉及多法域之跨国诉讼案件,不受不同法域或法律文化的限制,与最佳各地律师合作并协助客户选择之诉讼策略与模式。

李律师长年投身英美法及公法教育,于东吴法律系兼任教授美国宪法。李律师并为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研习课程讲师。

學歷

專業領域

公法诉讼(行政争诉、诉状诉讼、国家赔偿及公平交易处分相关诉讼);民事诉讼;能源法及能源诉讼;国际暨商务仲裁院;边境管理;环境法及气候变化法制

經歷

全律会宪法诉讼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至今)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人研习培训课程讲师(2019年至今)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青年仲裁人主委员会(2018年-2022年)
东吴大学法律系兼任讲师(2014年至今,英美法导论及美国宪法)
台中市政府公务人力训练中心讲师(专题:行政诉讼实务及文书)
全联会律师研习所讲师(声请释宪实务)
行政院客家委员会法规委员会委员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
世新大学法律系兼任讲师(媒体汇流与法制专题、法学绪论)

資格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会员
中华民国律师

語言

2024年 Lexology Panoramic: Business & Human Rights 2024 | Taiwan
Lexology Panoramic: Business & Human Rights 2024
2023年 A Signal Achievement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The Recognition of the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 by the Taiwan Constitutional Court
Transatlantic law Journal Vol.1 Issue.2

2024年 【2024臺灣仲裁週】2024臺北國際仲裁暨調解研討會|與談人 (Session 2)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大法律學院WTO研究中心
2024年 37th LAWASIA Conference 2024|SPEAKER (Constitutional Session )
LAWASIA , Malaysian 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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