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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關廠單位本地勞工滿三個月可優先承接外勞


陳瑞敏/葉明磊

勞委會八月十八日決定,雇主雇用就業服務中心轉介關廠歇業本國失業勞工達三個月以上,得以一比一之比例,優先承接關廠歇業單位所聘僱之外籍勞工,但聘僱外勞總人數,不得超過本國勞工人數之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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