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


劉靜淳/許世澤

財政部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修正公布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重點如下:

  • 放寬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上限由保險業資金之百分之十調高為百分之二十。

  • 增列保險業除得投資國外保險公司外並得投資該國外保險公司之控股公司。

  • 規範保險業國外投資與專案投資合計的總額上限,不得超過保險業實收資本額的百分之四十

  • 刪除原國外投資項目中之辦理國外放款乙項。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得因避險需要,經財政部核准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