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知 >> Newsletter

Newsletter

搜尋

  • 年度搜尋:
  • 專業領域:
  • 時間區間:
    ~
  • 關鍵字:

公平會就網域名稱規範達成初步共識


丁靜玟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表示,對於網域名稱糾紛處理方式已達成初步共識,對於反向網域名稱爭奪行為,皆會予以駁回。所謂反向網域名稱爭奪係指一個商標如果不是被大家所普遍認知,同時因為商標所有人本身的怠惰,則該商標所有人就不可以主張因其有該商標權,故當然的擁有該商標的網域名稱。此後,此種爭議將依循先登記先使用的原則來處理。

公平會目前歸納出四種反向網域名稱爭奪行為樣態:
  • 商標及服務標章事實上並沒有影響到網域名稱的註冊及使用,或影響層面屬於正常的商業競爭。

  • 被投訴人註冊使用該網域名稱並非出於惡意,而投訴人利用行政程序解決的目的,只是為要不合理地剝奪被投訴人的網域名稱。

  • 投訴人事實上已經建立自己的網站,同時在被投訴人的網域名稱註冊以前,已經註冊了完全不同的網域名稱。

  • 引起爭議的網域名稱註冊時,請求保護的商標還沒有在本國註冊,也沒有經過任何主管機關認定為著名商標。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