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八十九年三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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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立法院業通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並於八十九年二月二日由總統公布實施。本法分為八章五十一條,其主要立法原則如下:以污染整治為主之立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主要起因於廢水、廢氣、廢棄物或毒性物質排放與棄置所造成,此類污染源已有相關法令規範。為避免法規執行之重疊問題,本法著重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監測、調查與整治之工作。採取資訊公開原則並建立民眾參與管道一方面藉公告方式公開有關資訊,另一方面亦擴大民眾在土壤污染整治計畫中之參與機會,以提高政府 ... More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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